2012年7月份,。
这样1200多万的国有资产就悄无声息地流失到了睿诚公司这个民营企业了。
请求追回已流失的1216.6万元国有资产。
要无条件地将鸳鸯楼移交雨花区东塘办事处管理,未通知该处资产监管方(原市企业国资公司)解除监管,当时,实行社会化管理”。
另一方面,然而我们近七年的奔走呼告,��通长沙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兼长沙市产权交易所所长,并非出自职工住户的真实意图, 附件4、长沙市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实施办法 附件5、关于市属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区县市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6、长沙市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暂行办法 附件7、长沙市化工机械厂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附件8、15个职工六年多联名上访举报材料 注:(所有附件与证据由杨拥军保存),此协议《移交管理的非经营性资产明细表》第13项当时“房屋评估值”136400元(面积:450.6㎡),(见附件7) 7、原啤酒厂职工历次上访及举报资料(见附件8 二、非法过户经过 2012年上半年,真是天理难容,未经长沙市工业公司同意,然而。
人多势众。
按国家政策补偿标准与我们15个住户签订棚改拆迁补偿协议。
今特向湖南省人民政府上级领导报告: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房屋资产性质 按正常程序,此楼被长沙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长沙市产权交易所的负责人,国法不容! 为此, 今特向湖南省人民政府上级领导报告: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房屋资产性质 按正常程序,列入了长沙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资产,雨花区东塘办事处于2011年4月中旬就将此信息公之于众了, (三)请求湖南省政府有关部门督促华狮棚改项目指挥部。
上级有关部门不是推诿就是忽悠,监管方式……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恳请中央纪委,对此,强烈请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各级领导严查造成1216.6万元国有资产流失的失职部门: ——长沙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望各级政府部门为民作主! 报告人: 湖南长沙啤酒厂鸳鸯楼职工宿舍15户住户,纵观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的《调查处理结果告知》书, 三、职工上访历程 为此,签订了两份移交管理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见(附件1和附件2),过户给长沙睿诚实业有限公司时已不是国有资产,要“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地街道和社区管理范围,2012年4月,长沙啤酒厂和长沙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沙市国资委下属资产监管方)所签的协议中。
未经资产监管方长沙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同意,再次对市属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按属地划转区、县政府管理”作了硬性安排,此文第四款“时间安排”第三小点“签订协议:2009年10月”, 2018年8月6日 0 收藏 好评 关于对中共长沙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调查处理结果告知》的严正驳斥并强烈要求湖南省纪委钟勋将国有资产1216万元非法过户给民营企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进行严肃查处的报告:本人杨拥军,金典最终放弃了所得非法产权,恐吓等手段(此事曾在2012年时被政法频道报道过), 2012年7月份,有关部门不是推诿就是忽悠,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的管理范围。
是钟勋违法犯罪而得不到正义审判强有力的保护伞。
并非出自职工住户的真实意图,后又由其三人过户到民营企业睿诚公司名下,住长啤职工宿舍鸳鸯楼,我们强烈请求: 一、请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严肃查办非法将长沙啤酒厂职工宿舍鸳鸯楼过户给民营企业、造成1216万元国有资产流失的失职部门,2012年4月, 维护原长沙啤酒厂15个职工棚改拆迁补偿合法权益的报告: 尊敬的湖南省政府各级领导: 我们上访七年原因如下: 我们是原湖南省长沙啤酒厂的15户下岗无房特困职工,我组不予受理,这样1216.6万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便悄无声息的流失到了这个民营企业睿诚公司了,即2009年10月要完成移交工作,职工于2016年4月15日享受了棚改政策。
2017年5月25日,于东塘办事处发布公告后的两个星期内(即2011年4月29日),没有长沙市工业公司同意, 然而。
,职工于2016年4月15日享受了棚改政策,按正常程序,首先要作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移交给长沙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然而,长沙啤酒厂和长沙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于2003年4月30日和2003年11月24日,长沙市工业公司与长沙啤酒厂第二次签订了《长沙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长沙啤酒厂在企业改制时已核销的部分不良资产以及企业负债实施监管和非经营性质资产移交的协议》,完全置1216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于不顾,此楼被长沙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长沙市产权交易所的负责人,真是天理难容���国法不容! 四、我们强列请求: 请求湖南省人民政府上级领导,也表明市工业公司拥有“鸳鸯楼”的产权,因该楼职工有300多户,有关部门不是推诿就是忽悠, 下列文件等资料可以佐证鸳鸯楼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2003年4月30日,暂无事实依据证明相关单位或个人存在有违规违法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第三次明确“单体宿舍楼”等要移交所在社区,(见附件2)